高等法院:特别费属于实质补贴无关刑事责任
星岛环球网 www.stnn.cc 时间:2007-12-28
【星岛网讯】备受瞩目的马英九特别费案今日(28日)二审宣判,马英九获判无罪。台湾高等法院发言人温耀庭说明判决理由时表示,首长特别费属于实质补贴,本来就应该完全信赖、授权首长统筹应用,无关刑事责任,根据行政惯例,马英九有权领取且他确实将特别费因公支用完毕,并无取得任何不法财物,也没有历史共业的问题,因此维持一审判决。
特别费使用应完全信赖授权首长
东森新闻网报道,高等法院11时召开记者会,发言人温耀庭首先澄清,本案宣判时间原来就定上午10时,并非如传言由下午2时提前至上午,企图影响股市;另外,判决主文也没有外泄,因为3位法官都是单机作业且电脑不能上网,黑客无从入侵。
温耀庭为了避免媒体听完马英九案之后就先“落跑”,还特别先讲余文的部分,为这场严肃的记者会带来一丝轻松气氛。
有关马英九部分,温耀庭说,审酌特别费起源,首长特别费因属补贴性质,补贴采双轨制度,其中一半采实报实销,应提出单据,完成核消,无须追究有无实际支出及流向。
他表示,特别费的使用本就应该完全信赖、授权首长统筹应用,与刑事责任无关,属于道德范畴;依照行政惯例,马英九本来有权领取且他确实将特别费因公支用完毕,并无取得任何不法财物,无犯罪意图,没有历史共业的问题,完全依法处理。
温耀庭说,特别费系按月领取,经高等法院调查,马英九市长任内每月平均收入约25万元,非公诉人所言14万至15万元,分析马英九有能力按月汇出20万。
领养马小九涉侵吞公款 高院退回检方侦查
台湾高等法院今天驳回检方对前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案上诉,维持一审无罪判决,不过,也将马小九(马英九领养的流浪狗)领养费用涉及侵吞公款案退回检方侦查。马英九的律师薛松雨28日上午表示,马小九的部分是检方移送法院并办,因为法官驳回检方上诉,因此无法并办,自然要退回检方重新侦查,至于二审驳回检方上诉,“应该算符合预期”。
薛松雨上午表示,二审判决马英九特别费案的理由与一审相同,都是从制度面论断,也就是特别费具实质补贴性质,特别费以领据核销半数,一经领出即属因公支出,核销完毕,无须追究有无实际支出及流向且二审并没有新增事证,传唤的证人与相关调查都对马英九有利,二审驳回检方上诉,“应该算符合预期”。
薛松雨表示,二审判决理由较一审更明确,如果检方决定不再上诉,律师团相当乐见把因特别费案引起的“纷扰”打住;但检方如果决定再上诉,律师团也予以尊重其权利,会依法答辩。
谢长廷:和人民期待有落差
对手谢长廷也很关注这场攸关选战的判决,对于二审判定马英九无罪,谢长廷强调,马英九说辞前后矛盾,宣判结果实在是和人民期待有所落差。关于马英九二审判决无罪,谢长廷说,他觉得结果和人民期待有落差,因为马英九前后说法都矛盾。
谢长廷强调,即使二审判马英九有罪,他当选总统之后也会大赦他。谢长廷说,因为台湾需要政局的安定,才能大步向前走,不应该让政治恶斗抵销大家的努力。